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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年春 第6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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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怀征显然没根骨,顶多把字练得像样了些,就这,他都觉得小时候过得太痛苦。

所以当后来得知于好会那么多乐器的时候,在别人都顶礼膜拜的时候,他脑子里冒出的一个想法便是——

这小时候得挨多少打啊。

从那之后,他那段时间,可能有点思春,总是想起于好,每次想起,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后来,大概是养成了习惯。

其实很少想起于好,大多时候想他妈。

第一次想起于好,是刚入伍第一年快结束的时候。

他在连队执勤,最痛苦的执勤是夜里放哨,轮岗,特别是后半夜岗,还是冬天的时候。那时候还下大雪,屋外都是一片白,有些老兵叫夜习惯从屋外抓一捧雪趁你睡得熟一股脑塞进衣领里然后撒丫子就跑,这种方法,百试百灵,不怕不醒。

被叫醒的人心里都窝火,从床上鲤鱼打挺弹起来便追着人满屋跑。

陆怀怔醒得准,他基本没怎么被塞,属于围观状态。

每年下雪,他都会在地上写于好的名字,用他小时候学过的各种字体,写多了,于好这名字比写他自己的都顺手。

最后一次写她名字似乎是两年多前,记不清了。

陆怀征想到这,人往后仰直接躺平在草地上,手垫在后脑勺上,眼睛微微眯着,翘着脚,嘴里的狗尾巴草被他咬得直晃。

旁边忽然伸出来一只手,把他嘴上的尾巴草给拽下来了,陆怀征狐疑看过去,抬眼的时候,额头往上提,压出几条纹路,看了眼来人又懒懒地把眼皮掀下来。

来人是年轻男人,比陆怀征小五岁,也是他们队里的战士,陈瑞。捋捋他旁边的草,一屁股在他身边坐下,一只腿曲着,另只手搭在膝盖上,侧着低头看他,“队长,想什么呢?!”

就这么一个平常的夜晚。

他起夜准备执勤,叼着根烟蹲在寝楼门口,等里头同班岗的战友把人教训舒坦了出来。

连队不让抽烟,他就叼着解解馋,随手从地上捞了根树枝,莫名其妙写起了于好的名字,他一笔一划,写得很慢,自己写得时候没注意,可写完了,啪嗒丢下树枝一瞧。

“于好”两字生生刺着他的眼睛。

字写得还挺好,笔锋苍劲,漂亮。小时候跟姥爷学过小楷,他没什么耐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又是顽皮性子,天天被他姥爷拿着鸡毛掸子追在屁股后头打,好不容易学了个模子出来,姥爷便不肯再教,书法这东西摹多了形骨在就行,剩下的,就看你有没有根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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