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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凑够百福(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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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缶听说过这位知县千金的字写得好,但他是不信的,就这么一个整日吃喝玩乐、在闺阁中待不住的女子,如何写得出一手好字来?

看她提起笔又放下,显然是觉得自己写的字难看,无法与他写的那六十八个子相比,所以不敢写了吧。

林闻缶嘴角露出一丝讥讽。

守着炉子炖肉粥的付宁莫名酸酸的,人家能替师父写六十八个字,自己却一个都不会替师父写。

他虽然认得字,但那都是很小的时候学的,并未开始好好练字,后来流落街头沦为乞丐,别说练字,连饭都吃不饱。

赵霜与韩则诗这边聊着八卦,林闻缶那里一会儿就写了满满两页纸的福字。

写完,他放下笔,继续去旁边做他的郁闷小透明了。

小莲则是望着林闻缶写的字惊羡道:“林公子的字写得好漂亮哦!”

赵霜道:“数数够一百个了吗?”

小莲领命,一个个地数,数完道:“六十八个福字,每个都不一样!林公子好有才啊!”

师父一定更看重能写出一手好字的林公子吧。

赵霜放下毛笔,对小莲道:“去给我找一根长一点的鹅毛来。”

古代没有硬笔,那就用鹅毛写字好了,西方人古时候多用羽毛写字,既然很多人选择,那肯定有它的优势。

小莲虽然不解,但立刻去找家丁帮忙拔鹅毛去了。

林闻缶的字在京城同龄人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在这小地方自然更有他骄傲的本钱,对于小莲的夸奖,他自觉受之无愧。

赵霜在乎的不是他写得字好不好看,而是数量够不够。

自己答应给人家写字,人家要求一百个,这才写了六十八个,果然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骚年,你知造不,你根本不是读书的料,还是老老实实酿酒好不好?

“六十八个,还差三十二个。”赵霜走到桌前提起毛笔,打算补上三十二个。

可是笔尖柔软的毛笔真不是她能掌控的,掂了掂手里的毛笔,赵霜瞬间又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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