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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章 天武新政(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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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商周时期便是土地国有制,后来在战国以后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经过两千年的发展,土地私有已成为封建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朱慈烺此举,虽然比历代统治者高明,但显然是在挑战天下士绅,这道诏令一发布,必然遭到大小地主所有者的强烈反对。

甚至会有部分地主、官僚举兵反抗,如当初对付王莽新政的土地国有制那样。

对此,《新政诏书》特别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国田制度,煽动人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征北都护府和征东都护府,没收一切土地和财产。

除了废除原有的土地政策,朝廷将会实行新的地税政策,废除各地税收关卡,废除正税外所有杂税!

明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免征京班匠价,官府手工业及官府需用的匠役,均改为雇募制,实行计工给值。

如此一来,手工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很好的促进手工业的发展。

面对普通贫困民众,天武皇帝废除一切卖身契约,禁止各种类型的买卖人口,宣布一切买卖人口都是非法的,违反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者,废除女子裹脚的习俗,溺婴也被禁止,列为非法!

民众关最心的莫过于土地和税收政策。

没有经历过战乱的地方和没有天灾的地方,一律实行摊丁入亩。

《新政诏书》中提到,将全国土地改称“国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

有土地的一些地主,朝廷不会没收,但此后私人不得买卖,只能与官府交易。

对于没有土地者,按户籍分配受田,承包耕种,但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服兵役。

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买卖。

国田制规定土地国有,不准私人买卖土地,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抛出土地的现象,有田地的农民,自然不会去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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