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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四章:被迫走向法庭(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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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翠萍是协议离婚,我记得当时我们双方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然后,到曲东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

于律师让我拿出当年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

我翻遍了所有的橱柜,没有找到。由于来回搬家,这些东西都不知道被我放到哪儿去了。

于律师便决定到曲东市民政局查找。

档案很快就查到了。于律师将有关资料复印了下来。根据这些资料,于律师写了答辩状,根据曲东市民政局现存的档案资料来看,我和翠萍确实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看起来,我和她的缘分已尽,感情荡然无存了。她是要和我决一死战了。

既然你翠萍如此绝情,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就不信那个邪了还,我堂堂一个钢铁大亨,还斗不过你一个女人?就是加上李钢,那又算个啥?

我决心应诉,绝不能让翠萍再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

我找来了我的法律顾问于律师,全权委托他帮我打官司。

于律师是海西省知名律师,在法律界有着很高的权威。我从二零零三年起,就聘请他做我的法律顾问。

我和于律师都认为,这场官司我们是赢定了。因为事实上,我和翠萍已经离婚了,而且,又有曲东市民政局的档案资料证明。

但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事情远比我想的要复杂的多。(未完待续)

我问于律师,曲东法院有没有认识的人,于律师说,他有个姓曲的大学同学在曲东法院干副院长,和他关系一向很好。

我一听,很高兴。俗话说,熟人好办事。在中国,所谓打官司,有时候,是打关系。只要你关系硬,什么事都好说。

我叮嘱于律师,该花钱就花钱,不要有什么顾虑,一定要争取曲院长的支持。

于律师说,曲院长那儿,没问题。

于律师问我,当初我和翠萍离婚的时候,是办理了什么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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